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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企管理人员“双向流动”机制建设_免费论文全文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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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校企管理人员双向流动是实现校企合作理念的关键。文章从目前校企合作师资交流存在的实际问题出发,通过构建管理人员“双向流动”机制拓宽校企双向交流渠道,加强校企管理人员“双向流动”体制机制建设,实现校企双方人力资源的优化与整合,对深化校企合作,实现共赢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 校企合作 管理人员 双向流动
中图分类号:G717 文献标识码:A DOI:10.16400/j.cnki.kjdks.2017.05.014
校企合作是职业院校提升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服务区域经济社会的基本保障,是企业解决技术难题,求得称心人才的重要路径。校企管理人员双向流动有利于实现校企合作理念的渗透,是校企合作成功的关键。资源依赖理论认为,组织之间建立战略联盟的目的是为了获得相互资源,通过资源的相互整合,达到合作共赢的目的。合作双方取得关键资源后会相互依赖,并在一定的强度上维持平衡,创造新的价值,从而促进合作向纵深发展。目前校企合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双方都有意愿,但沟通交流机制不畅;二是双方均从自身利益诉求出发,对对方要求过高、期望值过高;三是互相不了解,双方文化存在差异,企业文化要求守纪、执行、严谨,而校园文化强调自由、开放、包容。
1校企师资双向流动的现状
人们常说的企业技术专家到院校兼职教师,院校教师到企业兼职技术工程师,指的是教师和企业技术专家的相互流动,这种流动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有�S多障碍,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校企合作的效率和效果。一是企业技术专家工作繁忙,很难大批量或固定时间段到学校任职。二是企业技术专家一般没有受过授课方面的专门训练,讲课特别是理论课不一定能胜任。三是院校教师对企业的具体工作、参与的项目在短时间内完全胜任有较大的困难,教师很难真正进入角色,深入把握经营规律,以致会影响企业的项目开展和推进。四是由于学校教师和企业技术人员由于知识面的单一和对全局把握的局限,对于校企合作的全面性和重要性把握不一定全面,很难建立深层次的合作伙伴关系。因此,亟需拓宽现有的流动渠道,建立一种合理有序的校企管理人员双向流动机制,实现校企双方人力资源的优化与整合。
2校企管理人员双向流动的概念
本文所强调的校企管理人员包括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和职业院校管理人员两个方面。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指包括企业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技术机能人才招聘、员工培训、校企合作在内的管理人员;职业院校管理人员,指包括校企合作管理部门、招生就业与学生管理部门、师资队伍建设管理部门、系部管理等在内的管理人员。校企双向流动是指学校和企业相互派到管理人员到对方人力资源部门(校企合作管理部门)兼职。
3校企管理人员双向流动的职责与内容
校企管理人员双向流动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校企合作管理、合作项目开发及管理、毕业生招聘、技能人才联合培训培养、订单班等。每次合作一般每个企业和院校之间各一人即可。通过合作,企业管理人员参与学校管理和学校事物,增加了企业管理人员对于职业教育和校企合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了企业家的社会责任感,为企业的发展拓展了空间,无形中也增加了企业在学校和社会的影响力。学校管理人员流动到企业,有助于增强他们了解和掌握行业的最新发展趋势、国内外最新技术的发展趋势、市场对人才培养的最新需求等,对于全面提高职业院校的人才培养质量,实现人才培养、企业技术开发与教学水平和科研创新的有机结合产生积极效果。校企管理人员通过双向流动后,可与针对企业的技术需求和人才培养的具体需求,有针对性地与学校一起解决校企合作和人才培养中存在的实际问题。
校企管理人员双向流动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根据学校和企业的实际,共同制定企业与学校的发展规划和合作计划;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共同确定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计划;协调和制定专业与课程设置、教学计划、基地建设计划、教材、考核与评估标准、员工培训计划、员工流动计划、职业鉴定计划、顶岗实习计划、就业计划等;在交流过程中,促使学校企业的文化不断地相互渗透、融合和发展,可以拉近校企的距离,缩短文化适应期,使学校和企业产生文化趋同性。通过校企管理人员的相互沟通与交流,校企双方取长补短,实现资源的共享和文化的互通,校企双方达到价值上的平衡,通过优质资源的互补,学校与企业不断创造新的价值,实现校企合作的战略目标,校企合作走向纵深发展。
4校企管理人员双向流动的机制建设
4.1成立校企合作协同发展中心
学校和企业是合作的主体,但校企合作涉及到的不仅仅是学校和企业,与产业、行业、政府主管部门也息息相关。因此,需要成立由政、校、企、行联合组成的校企合作协同发展中心以更好地推进此项工作。由政、校、企、行的主要领导担任主要负责人,负责包括促进产学研合作方面的政策咨询,设立合作基金,提供合作项目,使企业的实践资源与院校的理论资源实现交流与融合。同时,建立资源共享成果利益分配体系,打造有利于校企共享的信息平台、校企资源共享平台和产学研服务体系,实现校企管理人员的素质提升和内涵发展,进而促进校企合作可持续发展。
4.2建立常态化的流动制度
逐步形成政府引导、行业引领、校企联动、合作共赢的校企管理人员“双向流动”流动制度。地方政府和行业制定管理人员双向流动的实施方案,明确政、校、企、行各个主体在其中的“责、权、利”,学校和企业具体协调,联合制定具体细则和管理制度,统筹负责交流人员有关事宜,构建开放灵活的流动机制。校企双方以协议的形式明确流动的对象、任务、目标、措施、责任和期限。明确流动人员的人事关系归属,鼓励国企优先选择在政府管理部门的统一协调下,实行正式的岗位流动,人事关系及工资待遇转到对方;其次实行实质性挂职,每半年至少在对方工作2个月,人事关系和工资待遇不变。鼓励民营企业人力资源部门设立有职业院校校企合作工作经历的人员为主的专职机构,让企业和学校的管理人员在制度的保障下专注此项工作。
4.3建立激励机制
学校和企业站在校企合作协同创新发展的角度,要有全面、深入合作的大局观,充分认识到从校企管理人员的双向流动对学校和企业带来的高收益,不仅是显性的,更多的是隐性的收益,因此,要舍得投入时间和资金,给予交流人员充足的时间和全身心投入的条件。对综合评价较好的管理人员,学校和企业要酌情予以奖励,并把它作为管理人员职务竞升、职称评定和增加薪酬的重要依据。
4.4完善考核评价机制
校企合作协同发展中心要根据实际,制定一套关于双向交流质量的评价体系和标准。学校和企业通过考评校企管理人员,促使其不断了解和学习职业教育的最新理念和技术前沿的最新动态,并应用于校企合作过程中。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学校管理人员、企业管理人员个人需独立完成的任务:在对方单位工作的自我评价意见;有针对性地提出几份关于校企合作某方面的调查问卷、实践报告及相关建议。需要双方交流人员合作完成的任务包括:要求校企管理人员以合作共赢为最终目的,将双方利益有机结合起来,找到双方都感兴趣的切入点,合作完成一项工作项目,并提出解决方案和可行性研究报告,为双方管理层决策提供依据。
校企合作协同发展中心秘书处具体负责双向流动的组织、实施和考评工作。秘书处组织政府、行业、企业和学校高层领导、学校职能部门管理人员、校企合作专家等组成考核工作小组,对校企管理双向交流人员提交的个人报告和合作完成的报告进行综合评分,单项报告分值可占到20%,合作完成的综合报告应占到40%,被考评人员在对方单位的工作表现评分和个人自评可占到40%。同时,学校和企业其他管理人员可进行座谈,对此次置换培训的整体成效、成功做法、存在的问题等交换意见,达成共识,以便继续开展合作。每1~2年,校企合作协同发展中心将学校和企业双向流动的总体质量和效果作为考评学校和企业的依据,并将考评结果公布于众,给学校和企业一些外部压力,促进校企合作进一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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