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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企业集团委派财务总监履职效果的对策研究

摘 要:在企业集团的改革发展阶段,财务总监委派制属于最关键的管理模式,其能加强资产监督管理力度,并履行企业集团的基本服务职能。但就实际情况进行分析,企业集团在实施财务总监委派制的阶段,还面临缺乏合理考核体系、监管职能无法发挥出来等方面的问题。基于此,本文从财务总监委派制的内涵及其意义入手,分析了财务总监的权利和职责,探究了企业集团委派财务总监履职中存在的问题。并以此为基础,提出了明确委派财务总监的角色定位、制定科学有效的双向考核机制、制定合理的轮岗方案等相应对策,具体如下。

关键词:财务总监委派制;企业集团;履职效果

近几年,为了有效地提升企业集团的综合实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不断增加国有资本,促进企业管理体制的改革与创新。国家以股东的形式真正参与到企业的经营管理过程中,原有的资本监管体制也发生了一定的变化,从企业管理转变为资本管理,实现了经营权与所有权的相互分离,导致经营管理人员面临逆向选择的风险问题。基于此,为了有效地解决经营管理人员与所有者存在的信息不对称情况,我国许多集团企业的母公司都会向子公司下派财务总监,真正参与到下属单位的财务决策、经营决策当中,加强内部管控力度,制定明确的财务管理标准,优化治理体系,建立现代化的企业集团管理制度。

一、财务总监委派制的内涵及其意义

1.内涵

财务总监委派制主要就是国有资产的所有者向投资的全资公司、国有控股公司下派财务总监,其能代表机构参与到下属单位的经济活动、会计核算行为、成本管理过程中,在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条件下,履行财务监督的核心职责。对于财务总监制的内涵来说,需要覆盖以下几个层面的内容:(1)逐步建立完善的组织体系,并且确保各个岗位工作的独立性,但是需要存在于企业集团的组织系统当中。(2)财务总监需要作为财务资源分配的监督者,了解企业可能面临的运营风险、信用风险,实现对中长期投资的有效把控,加快企业集团现金流转速度。

2.意义

(1)财务总监委派制这种管理方式,更加适用于企业集团的治理结构,逐步建立具备我国特色的财务监督体系,从根源上做好监督工作。财务总监制是企业产权制度不断优化与改革的产物,关键的意义就是解决会计隶属于经营人员,无法履行会计职能、监督职能的问题。究其根本,就是保证财务人员能履行自身的基本职能,加强财务监督力度。就我国大多数企业集团的实际情况来看,大都存在资产流失、会计信息缺乏真实性、财务收支较为混乱等多项问题。而通过实施财务总监委派制,则能有效解决财务管理缺位的现象,给予经营者管理权力。财务总监大都来自于企业外部,利用多种财务收支管理的标准,对即将发生的财务管理活动进行监督与控制,并且解决国有资产流失的风险问题。与此同时,财务总监需要给予会计人员向相应的支撑,确保会计人员进行依法核算。由此不难了解到,财务总监委派制能达到良好的财务监督效果,并为后续财务核算工作开展创造良好的条件。

(2)实施财务总监委派制,主要就是为了满足企业集团加强内控力度的要求。在企业集团经营规模不断扩大的条件下,企业会面临许多复杂的业务活动,对财务总监的要求也随之提高。通常对于规模不大的企业来说,其管理层级较少,基本都存在管理权力集中的现象,一般只设立了会计部门,缺乏单独的财务部门,而财务监管人员则可以由总经理或是会计部门直接行使基本权利。基于企业经营规模不断扩张的背景下,会使得财务部门与会计部门相分离。紧接着出现的还有税务部门、内部审计部门、计划预算部门、银行等部门。如果这些业务部门都交给总经理进行统一的管理,总经理就可能无法顾及到各项经营活动,甚至受到专业技能的限制,无法利用专业的知识进行管理。而引入财务总监委派制,财务总监可以对财务活动进行全面的监督,利用自己专业的特长,做好资料的整理与分析工作,并将整理结果汇总,向总经理提出相应的意见,并且做好对财务活动的内控工作。

(3)实施财务总监委派制能显著地提升会计信息质量。会计信息属于国家进行企业管理、经济管理、做出决策的核心依据。当前,许多企业集团都存在信息失真情况严重的现象,有些个人、单位存在做假账的情况,甚至是偷税漏税,侵占国有资产,谋求个人利益。导致会计信息失真的因素有很多,最关键的影响因素就是受到企业利益驱动的影响,弱化了经营者的监督。所以,治理会计信息失真的问题,不能仅仅依靠开展会计监督工作,而是需要发挥会计信息系统的力量,达到标本兼治的目标。实施财务总监委派制,企业开展各项财务活动、资金的开支与调拨,都需要经过财务总监的批准,并做好财务报表、原始单据的审核工作,保障获得真实、准确的会计信息。

二、财务总监的权利和职责

1.财务总监的权利

财务总监要想充分地发挥出自身的基本职能,就需要以完善的制度为基础,创设实施自身基本权利的良好条件。在实施财务总监委派制的过程中,有些企业的管理者会产生抵触的情绪,认为安排的财务总监是监视者,不配合其工作。究其根本,就是因为财务总监的权力不明确,缺乏规范化的管理制度。财务总监的监督检查工作并不是针对个人,也不是为了给经营者带来麻烦,经营者与财务总监都受聘于所有者,而财务监督执行的就是监督职能,经营者执行的则是经营管理职能。在明确监督权力以及管理规定的条件下,理性经营人员需要彻底地转变认知,并且接受被监督的现实,配合其工作。此外,如果建立了科学化的激励体系,为了创造出更高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财务总监、经营者就需要进行充分的合作,并不断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效率,提升企业的业绩水平。对于设置财务总监的职权来说,主要目标就是为了履行基本职能,关键的依据就是满足财务监督的需求,并做好企业集团的经营管理工作。实行财务总监委派监督的方式,彻底转变了事后财务监督的模式,逐步形成了全过程的监督体系。基于此,财务总监的基本权利如下:(1)财务决策参与权。为了做好对企业财务执行工作的监督工作,财务总监就需要积极参与到企业的财务事项当中,为企业的经营计划编制、方案落实做出自身的一份贡献。主要包括资金使用计划、预决算方案、费用开支计划、筹资投资计划、分配利润等,并且积极参与内部财务制度制定的阶段,科学化的设置会计机构,加强资金收支管控,做出合理重大财务决策等。(2)监督权。财务监督要参与到各项财务经营活动中,并且发挥自身的监督职能,对企业的各项事务拥有监督权,如对企业的会计凭证、财务计划、财务报表监督权等。(3)审核权。为了避免企业的经营者出现徇私舞弊的情况,导致企业的财务行为不合理,财务总监就需要拥有预决算的审核权,还能对相关的消费支出进行审核,加强财务报表、财务报告编制的管理力度,了解项目投资的可行性,并正确地处置企业的资產。(4)报告权。在财务监督的阶段,如果出现了财务违法行为,则需要及时汇报给委派机构,并且将违反财经纪律的不正当行为、可能导致企业损失资产的行为反馈给董事会。如果情节严重,则需要直接报告给相关财政部门、资产管理部门。财务总监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实际的资产情况、盈利情况,并且由管理者决定如何惩罚不法行为与人员。(5)联签权。为了做好重大财务行为的监督管理工作,总经理、财务总监需要做好重大投资决策行为的管控工作,并且合理地调动资金,获得财务报表,并保证资产抵押、资产处置、债务活动等与总经理实现联签。财务总监为了不对企业本身的自主经营权产生影响,联签权并不代表决定权,企业经营者可以提出对财务活动的不同意见。但其中最需要注意的问题就是,财务总监需要注明不同的意见,照常执行财务决策,但是需要及时整合信息,汇报给委派机构。

2.财务总监的责任

财务总监只有拥有了上述规定的职权,才能充分地发挥其基本职能,并且保证权责的统一性。如果财务监督没有履行这些职权,导致的后果就需要承担基本责任,具体阐述如下:(1)财务总监需要承担违法违规行为监察的基本职责。第一,监察企业总经理是否出现消极对待重大决策的情况,或是出现徇私舞弊、贪污渎职的情况。第二,监察企业总经理是否违反了内部控制程序,在固定资产构建、投资活动、筹资活动、销售活动、存货采购活动等方面存在明显错误,没有及时洞察财务风险因素的。第三,做好审核企业总经理、管理者的薪资待遇、工作消费者支出等工作。(2)财务总监需要负责各项会计活动、财务活动顺利运行,并保证财务报表、报告的合法性、真实性。财务总监需要建立完善的财务机构,并安排相关的财务管理人员。针对于会计人员、财务机构负责人员,则需要进行考核、监督,并提出建设性的意见。通过建设完善的财务监管网络体系,提升财务监督的实效性,做好内控工作,保障国有资本的安全性与稳定性。(3)财务总监参与战略决策制定的过程中,设定合理的方案,为股东创造更高的经济效益。在实施与组织全面预算的同时,逐步完善财务支持系统,并且履行自身基本责任。财务总监是企业管理队伍的关键构成部分,需要积极参与到战略决策计划的编制过程中,还需要编制合理的筹资、投资方案。财务总监需要加强经济活动的控制力度,在处理好日常工作事务的同时,从企业发展的全局性角度进行分析与考量,财务总监需要更加关注预算审核、预算监督、预算考评工作的开展。在激烈的市场环境中,财务总监需要紧跟时代的发展脚步,分析市场需求,编制合理的战略发展计划,搭建健全的财务支持系统,以此保证企业决策的科学性,逐步提升自身的综合竞争力。

三、企业集团委派财务总监履职中存在的问题

1.监管职能难履行

企业集团以财务总监作为母公司对子公司管理的人员,真正渗透到子公司的各项经营活动当中。如果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团队本身就比较强势、管理体制完善,就会导致财务总监在下派以后,无法充分地了解子公司的核心财务活动。在财务人员以及管理层面缺少话语权,职权经常被架空,进而无法发挥出母公司对子公司的监督管理作用。如果子公司的财务人员团队职业能力有限,存在缺乏专业会计师的情况,财务总监就需要在加强财务管理、完善制度体系、加强投融资活动管控、税务管理等方面提出建议。委派的财务总监委派制替代了下属子公司会计师的职能,不再仅仅作为监督管理者的角度,而是深入到了财务活动中,容易导致决策受到主观性因素的影响,阻碍监督管理职能的发挥。

2.考核机制不合理

企业集团在开展对下属子公司业绩考核工作的阶段,可以从净资产收益率、资产负债情况、整体利润收入等多个角度入手,了解子公司能量化的各项财务指标。但是,委派的财务总监在工作中无法直接地产生经济效益,具有多变性的特点。要想做好财务总监的考核工作有一定的困难,不仅人为操作机会较多,还存在缺乏可量化指标的现象。另外,由于受到委派财务总监双重身份的影响,在进行委派财务总监考核的过程中,经常会考虑子公司管理层提出的意见,但是委派财务总监则无法实现对子公司管理层的科学化评价。由于考核机制不平等,导致财务总监委派制的效用无法发挥出来,财务总监也无法给予专业性的指导。

3.权威性不足

通常情况下,企业集团的母公司一般都要去财务总监出席领导会议,并且掌握着财务总监的薪资发放权。虽然采用市场化招聘的方式,实施财务总监委派制,保证其进入到子公司高管行列中,但是在子公司的领导班子中,缺乏实质性的话语权,受到最高领导层的束缚,无法发挥自身的实际效用。再加上我国财务总监委派制的推行时间较短,没有形成科学化、完善化的管理制度,使得财务总监开展各项工作无据可依,权威性不足。

4.轮岗制度难实现

企业集团为了避免出现子公司管理层与财务总监交往过密,影响实际监督效用的问题发生,要求在实施财务总监委派制的同时,实现定期轮岗,要求在两年以内各个财务总监在子公司中流动一次。但是,各个下属子公司的经济活动、业务活动不同,而下派的财务总监擅长的领域则是固定的。进行轮岗以后,财务总监无法及时适应新环境,不了解财务管理的重点,影响财务监督的效果。就算各个子公司业务性质相同,财务总监被委派到子公司的时间较短,还没有全面了解财务活动就需要轮岗,也会影响财务监管职能的发挥。

5.监督机制不完善

一般情况下,集团企业委派财务总监,都是采用市场化招聘的方式,并不是从母公司内部选拔人才,所以基本上财务总监的专业技能都是过硬的。但是,财务总监对母公司的忠诚度无法得到保障,与其职业道德素养有直接的关系。如果财务总监被下属子公司同化,与管理层存在利益输送的关系,就无法有效地保障监督管理职能,甚至引发徇私舞弊的风险问题,给集团企业带来更大的经济损失。

四、提升企业集团委派财务总监履职效果的对策

1.明确委派财务总监的角色定位

虽然企业集团母公司以及子公司存在较大的利益冲突问题,但是发展的目标则是一致的,都是为了创造更高的利润,实现资产保值增值目标。而实施财务总监委派制,财务总监则是以出资人的身份,对子公司进行監督与管理,更是以经营伙伴的身份,参与子公司的运营、财务管理活动、战略计划编制活动等。并提供专业性的支持,以此降低子公司的运营成本支出,实现增收节支的基础发展目标。

2.完善委派财务总监相关制度

为了将财务总监的权威性与独立性体现出来,并发挥出上下沟通的实际效用,母公司就需要结合自身的基本情况,进一步完善财务总监委派管理方法与制度,落实年报、季报、月报制度,还需要更加关注重大事项,定期开展委派财务总监例会。与此同时,落实委派财务总监监督体系,以廉洁自律为核心,履行服务与监督管理职能,并有效地规避资产流失的风险问题发生。

3.实行委派财务总监与总会计师双轨运行机制

企业的会计人员与财务总监的基本职责不同,实现两者的相互沟通与协作,能达到良好的监督管控效果。实施财务总监委派制,除了要履行其基本监管职责,还需要为子公司提供更加专业的财务指导与建议。对于子公司的总会计师来说,其基本职责就是组织财务管理工作。而在实施财务总监委派制以后,可能会弱化会计人员的监督职能。而实行委派财务总监与总会计师双轨运行机制,可以避免出现信息不对称的风险问题,加强资产管控力度,给予子公司自主经营权。在整个实施的阶段,了解总会计师、财务总监的基本职责,避免出现权责划分不清晰导致的各项工作受阻。

4.制定科学有效的双向考核机制

利用科学化的双向考核机制,有助于激发员工的主观能动性,并鼓励其为公司服务。委派财务总监属于拥有双重身份的人群,考核需以集团母公司的意见为核心,下属子公司单位的意见为辅助。首先,母公司需要定期进行子公司的走访与调查,对委派财务总监的绩效考评工作,需侧重于各项事务的考核,并且将内部控制的相关内容、关键决策报告归纳到制定的财务总监考核体系中,更加公正地评价财务总监的各项工作。针对于国有资产重大损失做出的贡献,需要提出相应的激励。其次,在子公司建立的绩效考评机制中,财务总监应当对子公司管理层的工作进行考核与评价,并落实子公司管理层的财务内控制度,注重各项业务活动的风险防范。而针对于任免负责人的工作来说,子公司的领导班子也需要参考财务总监提出的意见。

5.制定合理的轮岗方案

针对于子公司业务活动性质相同的集团企业,可以每五年实行一次财务总监轮岗制度,避免财务总监在某一子公司下派时间过长,被子公司领导层同化,出现贪污、徇私舞弊的风险问题。而针对于子公司业务板块不同的集团企业来说,也可以结合实际情况,延长财务总监任职的时间,可以进行岗位的调整,建设高素质的财务监督队伍。此外,逐步强化对财务总监的专项培训工作,使其在拥有良好专业素养的同时,提升自身的决策能力、管理能力、监督能力。

五、结语

企业集团在实际的运营发展阶段,实施财务总监委派制,有助于加强资产监督管理力度,并且避免因为两权分离而引发的道德风险问题。企业集团利用经营自主权,能合理地利用国有资本,并且为企业的后续发展打下良好基础。在不断健全相关管理制度的同时,落实财务管理细则内容,将财务总监的基本职能发挥到最大化,加强财务监管力度,为企业集团创造更高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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